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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引进人才优惠政策

对来我校工作并签订5年协议的教师,学校将分别提供以下优惠政策:

具有博士学历的教授:
  执行国家标准工资,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,校内岗位津贴不低于5万元/年,享受大庆市教授补贴1.2万元/年;科研启动基金10万元,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;安家费10万元,提供140m2 住房,在校工作10年后,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;配偶为本科以上学历的,学校负责安排工作,配偶为本科以下学历的学校负责推荐工作,在未找到工作前学校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贴。

具有硕士学历的教授、学科专业建设紧缺教授、具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:
  执行国家标准工资,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,校内岗位津贴不低于3.5万元/年,享受大庆市教授补贴1.2万元/年、副教授补贴0.6万元/年;科研启动基金8万元,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;安家费8万元,提供110m2 住房,在校工作10年后,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;配偶为本科以上学历的,学校负责安排工作;配偶为本科以下学历的学校负责推荐工作,在未找到工作前学校每月发放400元生活补贴。

博士毕业生或具有硕士学历的副教授:
  执行国家标准工资,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,校内岗位津贴不低于2万元/年,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者享受大庆市副教授补贴0.6万元/年;科研启动基金6万元,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;安家费6万元,提供90m2 住房,在校工作10年后,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;配偶为本科以上学历的,学校负责安排工作;配偶为本科以下学历的学校负责推荐工作,在未找到工作前学校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贴。

硕士毕业生(第一学历须为统招本科学历):
  执行国家标准工资,科研启动基金2万元,配备一台台式电脑;发放安家费3万元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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