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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)两院院士 学校根据具体情况,在住房、科研资助经费(200~400万)、家属、子女安排、配备学术助手和梯队,出国研究、交流等诸方面给予特别优惠政策。
(二)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特聘教授;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。 1.提供三室一厅可售住房; 2.一次性提供10万元安家费; 3.提供科研启动费100~200万元; 4.配偶在哈市外随调,子女安排入学(托); 5.国外引进报销回国单程机票; 6.根据需要配备助手,并提供相应的科研设备和条件。
(三)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、人事部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第一、二层次入选者、 “高校青年教师奖”获得者、国家级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;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及符合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第四款的人员 1.提供三室一厅可售住房; 2.一次性提供5万元安家费; 3.科研启动费30~50万元; 4.爱人在哈市以外随调,子女安排入学(托); 5.对国外引进者给予报销一次单程回国机票。
(四)一般博士毕业生 1.一次性提供安家费3万元; 2.科研经费纳入《东北林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创新项目资助计划》。 |